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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康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知识之一
发布时间: 2021/3/25 13:52:38 作者: 来源:本站原创

创建文明城市,您准备好了吗?

 

文明城市——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,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,坚持科学发展观,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,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、生态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,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,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。省级文明城市称号是由省委、省政府命名,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和社会和谐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。

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目的——通过创建,把安康建设成经济快速发展、环境整洁优美、社会秩序优良、服务工作优质、基层社区文明、文化事业繁荣的省级文明城市,实现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。

 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宗旨——是“创建为民,创建惠民”,人民群众是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主体和最大受益者。

   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原则——是坚持循环发展、坚持以人为本、坚持群众路线、坚持标本兼治。

   省级文明城市对市民在公共场所道德方面的要求有——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、随地吐痰、损坏花草树木、吵架、斗殴等不文明行为;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,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;影剧院、图书馆、纪念馆、博物馆、会场等场所安静、文明、秩序良好,无大声喧哗、污言秽语、嬉戏吵闹现象。

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对市民交通行为的要求有——车辆、行人各行其道;机动车让行斑马线,无闯红灯、乱穿马路现象排队候车,依次上、下车

建省级文明城市人际互助水平应达到的标准是——公交车上为老、弱、病、残、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;友善对待外来人员,耐心热情地回答陌生人的问询。  

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对市民的要求是——市民要关注要知晓,市民言行要文明,人际关系要和谐。市民要广泛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。市民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测评的知晓率达到90%以上,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80%以上。